Search

近來台灣基金界有則引人注目的新聞

裡面有這麼一句話:

各...

  • Share this:

近來台灣基金界有則引人注目的新聞

裡面有這麼一句話:

各銀行向基金收取的”通路費”,得從目前”銷售額”全面改以”客戶基金規模(AUM)”做計算基礎。

請特別注意,是銀行跟基金收取的費用。

這則報導讓不少投資朋友誤以為,以後買基金不用再付手續費了。

不是這樣。

銀行賣基金給投資人,會有兩方面的收入,投資人要給銀行手續費。(這種以成交金額百分比計算的費用,正確名稱是”佣金”。不管金額大小都收取一樣的費用,才叫手續費)另外,基金公司也會給銀行酬佣。

銀行是兩頭賺。很多投資人會有這樣的誤解,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以為銀行賣基金只有從投資人身上賺錢而已。不對,銀行會同時跟投資人與基金公司收錢。

這則報導講的是銀行跟基金公司收取的費用變革,不是銀行跟投資人收取的費用改革。

為什麼要這樣改?

報導還有金管會的理由,說是避免銷售通路”洗客戶”。這種不當行為在英文有個特別名詞,Portfolio churning。不斷攪動客戶的投資組合。

“你這支基金獲利夠了,可以停利,找下一個標的。”

“這支基金前景不好了啦,我報你一個現在最新,剛在募集的投資機會。”

“你這基金該停損啦,不要再撐了。下一支會更好。”

這些”專業投資建議”,底下藏的往往就是洗客戶的意圖。也往往會為客戶帶來追逐熱門,投資失利等悲慘成果。

問題是,洗客戶的動機那裡來的?

最主要的動力,就是客戶買進時交的佣金。有成交才有進帳,這個佣金才是造成銀行等銷售管道不希望客戶長期持有基金,最好短線進出的主要動力。

各銀行理專頭上其實都掛著一個每月手續費收入額度。一個月30萬,你就是要一個月為銀行帶來30萬的佣金收入。

你的客戶都買進並持有?

那麼建議你早點找下一個工作。

這個東西在這次改革沒有被改掉。改的是基金公司給銀行的酬佣。這個新規定也”很有意思”。

活動期間的資產總價值?

推廣活動期間基金的資產總價值要高,不就是等於活動期間,賣出的基金總金額要高嗎?

當然是多賣才會替基金公司帶來高額AUM啊。這仍是一種”鼓勵銷售”的制度。

重點是時間要拉長,不能只限於幾個月的活動期間,要拉長到年以上。蘋果日報有提到,譬如過了半年之後,AUM仍有原先的八成,那麼銀行才會拿到獎勵金。這才是促成客戶持續留在基金裡面。(半年還是太短,最好再拉更長)

不然三個月推廣期間的銷售額,跟三個月推廣期間的AUM,用這兩個東西計算獎勵金,根本沒有太大的分別。

其實這還不是主要的問題。台灣基金界最大的問題,在於銷售機構還會持續的從基金每年的經理費中拿取一定比率的費用。

譬如蘋果日報舉的例子,每年2%的經理費,還要每年分0.6%給銀行這些行銷通路。

這是什麼狀況呢?

像這樣。譬如買車。你買了一台新車後,每年不可避免的,還是會有保險、保養的費用。

有家汽車公司是這樣的制度。你每年回廠保養,譬如一萬的保養費好了。你拿到工單,上面寫著工時、零件、備品,總共加起來是七千。另外三千是什麼費用?

名目:汽車業務獎勵金

你會認同這張工單嗎?你會不會叫這家保養廠把這項拿掉?

任何汽車公司這樣賣車,在市場上活得下去嗎?

我買了車,為什麼還要替後續的銷售獎金付錢?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但基金界辦到了。許許多多的基金,讓投資人買進之後,還持續的為日後的業務人員銷售獎金付錢。

每一個投資這種基金的投資人,都是當了冤大頭仍不自知。

你買了基金,為什麼要替後續的銷售付錢?這個收費項目要怎樣”合理化”。

而且你知道,基金有規模愈大,績效愈差的傾向嗎?

這是完全不合理的狀況。這個問題在美國也有,叫12b-1費用。美國當地所有提到基金的理財書籍,假如夠格的話,都會提到要完全避開收取這種費用的基金。我已經看過多次的英文相關討論了。

但在台灣,投資人對這種費用根本是毫無戒心。台灣對於這類基金公司還有行銷機構來說,真是天堂樂土。

金管會的這次改革,根本只搔到一隻怪獸的皮罷了。台灣的基金怪獸有更多更不合理的地方,完全是一隻吃錢怪物。

在牠們進化成比較可人的動物之前,唯一建議,能避則避。


Tags: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綠角財經筆記是一個專注於指數化投資概念,指數型基金,ETF,資產配置與美國券商投資相關討論的部落格 網址: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com/
View all posts